银监会主席:商业银行要严控四类风险
经济日报 2016-12-14
经济日报天津12月13日电 12月12日,2016年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年会在天津开幕。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上表示,股份制商业银行要严控四类风险,包括合规风险、信贷风险、跨行业跨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具体来说,一是要严控合规风险。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中要时刻将合规意识放在首位,树立“合规创造价值、内控创造效益”的观念文化,将合规理念贯穿于业务开展全过程,确保业务开展不踩红线、业务创新不绕监管。创新业务就是要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有利于防控风险,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把创新作为绕监管的手段。
二是严控信贷风险。要扎实开展存量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摸清“僵尸企业”融资情况,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充分利用债权人委员会机制,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坚决维护自身债权,防止债权悬空和逃废债。将票据融资、债券投资、非标投资等非信贷业务及表外业务纳入统一授信和风险管理体系,真实评估风险敞口,严控期限错配和杠杆过高。
三是严控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交叉金融产品在丰富金融供给的同时,也存在监管套利、隐匿、转嫁和放大风险等问题。股份制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按照“透明、隔离、可控”的原则,从交易对手、交易产品和交易集中度三个方面,加强金融产品管理,使跨行业跨市场资金流动始终能够“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银行在交易中基本上都是一对一的交易,这种交易必须了解交易对手,防范交易风险。此外,还要关注跨市场资金流动,实行穿透式管理,防控风险。
四是严控流动性风险。股份制商业银行核心负债不足,同业业务占比高,对流动性管理的科学性要求更高。科学测算信贷、理财、同业等业务对现金流的影响,加强限额和期限管理,切实做好流动性压力测试,完善应急预案,增加流动性储备,加固应对外部冲击的“安全垫”。(记者 曹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