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申报涉税事项不能“一头雾水”!三大误区一次厘清
南宁国税 2016-12-13
零申报可免于申报
提醒:应如实进行纳税申报
近日,市民王女士咨询说,她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只有一两千元,进行申报未超免征额,目前无需纳税。“这样可以不申报吗?申报的话收入填0可以吗?”
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应纳税额为“零”时,可进行零申报。根据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办理纳税申报。虽然王女士的收入较少,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也应进行申报,并如实填写收入,不能填“0”。
税务机关提醒,还有另一种情况:企业正在筹建期,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对所得税一项进行了零申报。这一做法也属于未如实申报,违反税法规定。
长期零申报无涉税风险
提醒:发票使用或受限
通常,出现零申报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处于筹建期,证件不全,较长时间没有经营行为;二是纳税人为了便捷,将没有税款的情形,比如,企业所得利润为负数,统一进行零申报;三是为偷税漏税进行虚假零申报。
三种情形中,只有第一种情况属于正常申报,后两者都存在涉税风险。如企业在领取发票的情况下,长期零申报无收入,更加大了风险,很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将被税务部门纳为重点监控对象。
长期零申报的纳税人,在发票的使用上或将受到限制,降低数量和限额。经税务机关核查有风险的,还可能要求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
零申报不影响企业信用
提醒:长期零申报或被取消A级信用
近年来,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信用等级愈加重视,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A、B级,可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程序,办税便利。反之,若被评为D级,将让企业举步维艰。但如果企业在一个评价年度内,因非正常原因,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就不能评为A级。
另外,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税务机关可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部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可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