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简政放权的政策红利你get到了么?

国务院客户端 2016-12-11

“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是说道。回顾2016年,简政放权的“刀刃”都落在了哪里,哪些职业资格认证取消了?哪些行政审批项目省去了?哪些“过时”的政策文件失效了?老百姓的生活获得哪些实实在在的便利?国务院客户端带您回看——
 

2016与“繁复”的行政审批事项说“再见”!

“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取消152项行政审批!

2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了一批包括户外广告登记,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等等内容的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规范19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2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这些事项将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减少23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

5月26日,国务院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清理规范后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42项,减少23项,精简比例35%。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2016与“冗杂”的商事制度说“再见”!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对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作出部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

2016与“编外”的税费项目说“再见”!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通知》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具体政策措施。

营改增、免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减免政府性基金,降低企业成本!

8月22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提出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措施。其中包括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免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

2016与“麻烦”的职业资格认定说“再见”!

取消222项职业资格认定!

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第五批取消的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6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等47项职业资格认定。12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意味着,该领域已实现“七连消”:此前国务院已从2014年开始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本次再取消114项。至此,2016年共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22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已取消70%以上。

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

10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计划,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统筹考虑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

《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

2016与“过时”的政策法规说“再见”!

“修改和废止有碍发展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修改66部行政法规!

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宣布失效506件国务院文件!

6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决定》指出,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等的506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2016与“重复”的信息、手续说“再见”!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10部门协同打破信息孤岛!

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跨省跑”问题,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网上办事大厅让百姓少跑腿!

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让守信者“畅行无阻”!

6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对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使守信者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进一步提高守信收益。

2020年全面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

9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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