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行动态监管

新华社 2016-11-23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称,将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推动中央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通知,动态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情况、政府采购审核审批事项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通知称,财政部(国库司)将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对采购项目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公告等环节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校验,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通知要求财政部(国库司)将动态监管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定期反馈主管预算单位核实,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管理,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库司)对动态监管中发现疑点问题的核实处理,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记者 申铖 郁琼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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