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成功查处首例沪港通跨境操纵案件
证监会网站 2016-11-19
近日,中国证监会成功查处一起利用“沪港通”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此案是2014年11月“沪港通”开通两年来查处的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件,是对“沪港通”项下证券执法合作机制的一次实战检验。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于2014年10月17日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涵盖线索与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联合调查、文书送达、协助执行、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执法信息发布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全方位合作关系,以更有效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共同维护两地市场秩序,平等保护两地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会近期调查发现,唐某博等人涉嫌操纵“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本案调查期间,我会根据其他线索,同步查实了唐某博等人涉嫌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的另一起操纵案件。
2010年以来,唐某博及其关联人员唐某子、袁某林等人因操纵市场、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等违法违规活动被我会多次调查和处罚。此次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外配合,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两起案件非法获利近3亿元,其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其他投资人利益,市场危害巨大,影响十分恶劣,依法应予严肃查处。
我会对操纵市场等各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态势,对任何企图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不论行为人何种身份、隐身何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于多次涉案、屡次违法的人员,已将其行为录入市场诚信档案,并在市场监控环节重点盯防,一经发现再次违法违规,必将严惩不贷。
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中国证监会对香港证监会在本案查处中给予的执法协助表示感谢。在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环境下,不法投资者可能绕道境外实施反向操纵,证券期货跨境违法犯罪的手法更加隐蔽。加强内地和香港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协作,是互联互通的市场机制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防范和打击跨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是两地监管部门长期面临的一项重要执法任务。两地证监会对加强执法合作有高度共识,将继续以协作查办此案为契机,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共同保障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平稳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