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环保部: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央视网 2016-11-04
环保部日前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纲要提出,要全面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和补偿机制。
《纲要》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要制定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各省、区、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完成红线勘界定标。在此基础上,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开展一批保护与修复示范。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
此外,十三五期间国家还将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生态安全监督预测和评估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具体工作目标是:新建30至5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基本建成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推动创建60至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为达到以上目标,《纲要》明确了4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共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