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合力整治校园网贷
中国工商报 2016-11-03
近日,针对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向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以下简称校园网贷)时乱象层出的现状,中国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校园网贷整治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整顿校园网贷业务。加大对校园网贷业务机构的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网贷机构的排查和处置工作,提供有关企业的登记、公示和监管信息。对未在法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将其分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或被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网贷机构,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犯罪以及金融监管部门认定已经构成非法金融活动的网贷机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