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公布2016年9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能源局网站 2016-10-23

2016年9月份,全国未发生较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未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9月份,全国未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未变。

9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一般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未变。发生电力安全事件2起,同比未变。

电力安全事件

1、9月7日,华电湖南分公司常德电厂(2×66万千瓦)进行2号机组冷却塔性能试验时,因操作人员误将1、2号冷却塔至循环水泵前池供水门当作循环水前池联络门关闭,造成循环水中断,双机停运,全厂停电。

2、9月7日,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回龙抽水蓄能电站(2×6万千瓦)1号机组电气故障停机,机组甩负荷过程中,因水轮机顶盖把合螺栓脆断,顶盖抬起,压力水通过顶盖涌出,水淹厂房,全厂停电。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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