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三星应避免差别对待不同国家消费者

经济日报 2016-10-13

经济日报北京10月12日讯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负责人今日就三星Note7手机燃损事件表态,强调希望三星公司切实承担起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手机召回的后续处理工作,维护好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商品质量的管控,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据了解,三星Note7手机发生燃损事件后,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多次与三星公司了解沟通相关情况,并于9月23日上午约谈了三星(中国)公司有关人员。消保局要求三星公司高度重视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解决中国消费者的合理合法诉求,避免差别对待不同国家消费者。

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消保局要求三星加强商品质量内部管控。在设计、研发、生产等各环节加强商品质量内部管理,严格管理供应商,加强渠道管理,确保投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合格,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此前三星一直拒绝召回国行Note7,消保局强调三星要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动落实法律赋予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承担商品售后服务的责任。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手机,要自觉停止销售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对于存在缺陷的问题手机,应主动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并采取召回等措施,主动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记者 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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