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5部门正式启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工作
商务部网站 2016-09-28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部门将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世贸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嘉晟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汇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以探索有利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
近年来,综服企业以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为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保等进出口环节提供一体化专业服务,在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成交、开拓市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综服企业试点,将有利于推动监管模式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利于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试点工作将针对综服企业特点,按照“稳妥推进、责权对称、风险可控”的原则,着力在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逐步形成适应综服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为推动综服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相关要求,指导试点企业所在地制订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地方、企业联动机制和重点企业联系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综合协调、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共同推进新业态试点工作,促进外贸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