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月改季,季度中间出现了这3种新情况咋办?

北京国税 2016-09-18

2016年4月1日开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到了纳税申报由月份改为季度的便利服务。这给小伙伴们办理申报纳税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不过,如果在季度中间达到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或者需要领用发票,以及对企业进行注销,应当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呢?

1.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达到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怎么办?

达到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小伙伴们就具备了领用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为企业从事规模更大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当然,如果小伙伴们符合不登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也可以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标准。但是,不管小伙伴们如何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小伙伴们在季度中间的某个月达到了“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想尽快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大家可以选择在达到标准那个月的申报期内,将前面一个月或两个月所发生的税款,进行申报纳税,然后在这个月申报期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当然,小伙伴们也可以等到季度申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再办理这个手续。

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如果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申报纳税就必须按照月份进行。原来的季度申报也就终止了。另一方面,对于选择放弃“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小伙伴们也要在达到标准的那个季度,完成申报季度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噢!

2.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在季度之间需要领用发票怎么办?

小伙伴们在生产经营中,可能会遇到库存发票在季度中间使用完了的情况。那么,大家就可以先办理抄税清卡手续,再到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发票。

在这里,小编还要告诉小伙伴们一个诀窍,如果具备良好的纳税申报记录,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领用到比原来多一些的发票。如果是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更会直接给你提供一个季度的发票,避免你在季度中间反复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3.如果纳税人在季度中间办理注销手续,应当如何结算税款呢?

有些小伙伴们出于各种原因,在季度中间便结束了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纳税人的注销手续。那么,就需要大家在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的时候,一并按照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不用等到季度末的时候再去办理相关申报纳税手续了。

更多关于“简并纳税人申报纳税次数”有关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了解。

核心提示

1.按季度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达到“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后,可以提前结束季度申报并按实申报纳税,同时于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2.季度中间需要领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完抄税清卡手续后,便可申请领用发票。

3.季度中间需要注销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交注销申请时,一并按照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相关文件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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