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陕西日报 2016-09-15
9月12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全面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增效和规范运行。
43个国家试点县(区)要按照中省要求,认真解决食堂供餐中存在的问题,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起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全省64个地方试点县(市、区)要统筹“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资金和项目,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全覆盖。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可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坚决杜绝采用购买火腿肠等保质期较长的小食品一发了之的现象,努力解决学生厌食浪费、家长投诉埋怨、社会不理解状况,真正把好事办实。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省直管县及管委会要突出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加强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及时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加大经费统筹力度等,积极增加营养改善计划投入。要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及食品配送等经费不得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确保每生每天4元钱的膳食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形成合力,围绕质量与安全两个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切实把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这项长期系统工程做细做好。(记者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