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经过初审:机动车污染 生活垃圾等不征税

央视网 2016-09-05

在9月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由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交的《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经过了初审。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明确,将现行的“排污费”改为“环保税”。纳税人主要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税对象也与现行的征收对象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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