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环境改善
经济日报 2016-09-03
经济日报北京9月2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今天表示,各级环保部门将主动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断改善环境治理投资的有效供给,适应环境治理的资金需求。
别涛表示,一是要严格环境法治,催生环保投资需求。将严格的环保法律要求转化为现实的环境治理任务,进而转化为实际的环保投资需求。
二是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推进企业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通过刚性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治安拘留、查封扣押、停产整治。同时,通过开展企业管理信用评价,公开企业守法记录,激励诚信守法企业、惩戒失信违法企业,进而推动企业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主动治理污染。
别涛透露,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环保部会同保监会正抓紧制定相关方案和规章。
“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引进市场机制提高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防范能力。”别涛说,企业一旦发生环境损害,保险机构依法及时对污染受害者给予赔付,为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提供合理保障,减轻政府和社会的负担,也避免了企业因一次环境污染损害就导致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困局。
别涛介绍,下一步还将加快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此外,将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及时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记者 曹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