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格程序 加强监管 高校自主招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教育部网站 2016-08-29
2016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已圆满收官。据了解,2014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已连续下发多个文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规范高校自主招生,不断健全机制、严格程序、约束权力、加强监管,取得明显实效。今年,各试点高校认真贯彻执行政策文件,严格标准、宁缺毋滥,进一步提高了选拔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生的公平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试点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报考条件和考生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着力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今年,教育部重点强化了自主招生工作的11个“不得”工作禁令,通过建立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报考本校的回避制度、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禁止内设学院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相关应试辅导培训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自主招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通过加强自主招生命题、将学校考核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命题和考核的管理。
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试点高校认真总结近年来自主招生工作情况,以问题为导向修订自主招生简章。教育部对所有高校简章逐一审核,并对薄弱高校进行单独辅导。录取期间先后派出7个工作组赴有关高校开展录取督查。同时,教育部还要求试点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防弄虚作假。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教育部、省级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四级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各试点高校严格落实自主招生信息十公开,实现了自主招生全过程信息公开。通过“阳光高考”平台预设限制条件,杜绝超规模录取。通过畅通网站、信函等多种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