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

央广网 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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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针对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问题,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意见》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十六条政策措施。例如,针对当前,有的中介机构通过发布虚假或已成交房源信息、恶意标低价格、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等方式,来吸引客户、招揽业务的情况,《意见》中规定,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中介机构应明确标识房源核验二维码。

高志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要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编制房屋状况说明,确保房源真实存在可交易。已交易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要在2个工作日内,从各类发布渠道上撤除。

同时,为规范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意见》明确,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主任科员孟萍:

孟萍:之前,从金融部门来讲,主要是对金融机构提出要求,就是要加强对他们获取贷款的首付来源的核查,如果是从其他的渠道以贷款的方式而不是自有资金的话,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坚决不允许再给他们发放贷款。现在,通过这次的《意见》,我们把中介机构也一起纳入到监管体系里面。

对于房地产中介的管理,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高志勇表示:为从根本上解决中介行业准入门槛低、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我部正按照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抓紧研究起草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尽快按程序上报。(记者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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