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意见加强保护 留守儿童不得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人民日报 2016-08-12

人民日报兰州8月11日电 日前,甘肃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家庭的监护责任,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意见》还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记者 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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