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实现统一
新华社 2016-08-06
新华社太原8月6日专电 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山西省将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将实现统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管理服务。
此次整合,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将覆盖山西省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筹资和缴费方面,山西省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参保人员不再受城乡身份限制,将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进行缴费和享受待遇,并逐步缩小各统筹地区之间的差异,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等。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将保持在75%左右,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记者 吕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