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以后搞科研方便多了!

新华视点 2016-08-01

还在四处找发票为科研报销发愁吗?还在绞尽脑汁编写经费预算吗?还在担心年底花不完钱不得已突击乱花钱吗?

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关心的科研项目资金问题,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记者采访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负责人,快来看看四部门对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症结都下了怎样的方子。

研究员们注意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干货来了!

首先,科研项目资金有哪些?

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10类左右的支出科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意见对症下药,带来哪些新变化?

【症】吃饭的钱只能吃饭,开会的钱只能开会,怎么办?

【解】“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是困扰科研人员的一大难题。合肥工业大学数学系教授檀结庆说,预算编制要求提前几年就把科研项目的各项开支列出来,在实际运行中发生了变化,再调整就很困难。

对此,意见的一大看点是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对一些科目合并“同类项”。意见指出,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

四部门说,如果合并后的总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就不用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人员在编制这部分预算时不用再具体到开会与出差次数。同时,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的多数科目预算都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

【症】别人家的科研员拿得比我多,不开心,怎么办?

【解】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我国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比例偏低,为进一步完善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意见提高了间接费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调整后,间接费用从20%/13%/10%提高到20%/15%/13%(分别对应500万元以下、500-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部分)。

四部门说,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以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症】人员费难报销,给项目帮忙的学生眼巴巴看着我们,怎么办?

【解】打破“玻璃门”,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

一些科研人员反映,相对我国而言,美国等国家科研项目中人员费比例较高。苏州系统医学研究所的吴爱平研究员认为,目前我国科研经费使用中,劳务费比例依然过低,对于人员费的使用还是存在很多限制,一个课题对科技人员费用支出不太灵活。北京语言大学副教授陈默说,在实施科研项目时最发愁的是人力费难报销问题。项目找很多学生做实验需要支付劳务费,但都不好报销。

意见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以开支劳务费。

四部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制度层面,劳务费没有比例限制。但科研人员反映在项目实际申报过程中,劳务费仍存在“隐性”的比例限制。对此已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并要求相关评审机构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

【症】项目资金下半年才拿到,年底就必须花完,不花就要被收回,怎么办?

【解】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被不少科研人员吐槽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收回制度此次有了重大改革。

吴爱平认为,科研项目执行期间有的时候钱没有花光,剩下的钱应该由科研人员在将来的研究中自由支配,这样有限的科研经费才能获得更好的效能产出。

意见指出,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的钱花不完不用收回。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可以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症】编预算的时候,会议和出差次数要精确到个位,太不科学,怎么办?

【解】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经费中,一块重要支出就是差旅和会议费,其“僵化”的管理制度常遭科研人员“吐槽”。

此次意见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

四部门介绍,在差旅费方面,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对于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解决无法取得发票但需要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等问题。

在会议费方面,业务性会议的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等,由单位自主确定。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

意见要求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在2016年9月1日前制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内部管理办法,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2016年年底前,项目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或修订科研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和报销规定。

【症】我是搞科研的,结果经费预算和报销逼着我当会计,怎么办?

【解】设“科研财务助理”,解放科研人员。

科研经费报销手续繁杂、程序较多、时间过长,很多大学教授、科学家等科研人员在获得项目经费的同时,也因报销环节的诸多问题被逼成了“会计”,不能专心从事科研活动。

意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意见体现出“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

四部门介绍,根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改进服务,为科研人员简除烦苛、松绑减负,着力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一方面在检查评审上“做减法”,减轻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另一方面,在服务方式上“做加法”,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营造良好环境。

【症】想想采购设备就头大,想更好地采购管理科研仪器,怎么办?

【解】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服务。

意见指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继续落实进口科研教学用品免税政策。

【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也是一个重头,怎么办?

【解】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简化审批程序。

意见明确,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策,报主管部门备案,不再进行审批。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城乡规划、用地以及环评、能评等审批手续,缩短审批周期。

从中央到地方,相关部门正通过更严格、透明的监管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的规范:科技部今年4月点名通报海南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起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湖南、甘肃、云南等地陆续建立了科技报告制度。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财政部、科技部要适时组织开展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项目资金等管理权限落实、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创新服务方式、内控机制建设、相关事项内部公开等情况的督查,对督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与间接费用核定、结余资金留用等挂钩。(新华社记者 郁琼源 汪奥娜 徐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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