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分类管理,更多企业将享受退税“优待”

国家税务总局 2016-07-2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优化完善退税分类管理办法的新要求,更好发挥分类管理的导向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税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并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适度降低了一类企业的准入门槛,适当提高其所占比重,这意味着更多企业可享受出口退(免)税“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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