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

央广网 2016-07-28

央广网7月28日消息 贵州省近日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明确对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自愿原则可一次性补缴费用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据了解,此次补缴的对象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办理补缴手续的时间从现在起到明年12月15号,补缴档次共分为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和30000元六个档次,个人自主选择档次后一次性缴纳。有补缴意愿的参保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等身份证明向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个人补缴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待遇按照《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计发和继承,并与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合并发放,个人补缴待遇从补缴之日起次月发放。(记者 王珩 周香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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