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光明日报 2016-07-28
光明日报北京7月27日电 农业部27日对外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建设,掌握我国耕地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提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技术意见及政策措施,助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曾衍德介绍,我国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使用,退化、污染、基础地力下降等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关键因素。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首先需要通过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开展耕地质量评价,摸清我国耕地质量底数。
《办法》提出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等制度。一是耕地质量调查制度,包括耕地质量普查、专项调查与应急调查等三类调查。二是耕地质量监测制度,包括对耕地土壤理化性状、养分状况等质量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三是耕地质量评价制度,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评价、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六类。四是耕地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每5年发布一次全国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和省级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等级信息。(记者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