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 企业负担总体不增加

央广网 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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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7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今天(1号)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财政部、国税总局已经核准各省(区、市)矿产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今后,大多数矿产品资源税将实行从价计征。

7月1日起,铁矿、金矿、铜矿、等21个列举名称的资源品目以及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都会纳入了从价计征范围,税率幅度范围为1%到15%。各地可在此税率幅度范围,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适用税率,并全面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张天犁:原来资源税是按照总量定额征收,比如说一吨多少钱,现在全面推广从价计征,按照企业的销售收入,规定比例税率范围,能够把税率和矿产品价格建立一个自动调节机制。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今后,我国还会逐步把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纳入征税范围。河北作为目前我国地下水超采最严重地区,将率先试点水资源税。河北省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蒋宝军表示,非超采区的大部分企业适用最低标准,负担不会增加。

蒋宝军:费改税以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征收标准没发生变化,是税费平移,负担是没有变化的。

虽然水资源税开证不会增加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和一般企业用水负担,但洗车、洗浴等高耗水行业和在高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的纳税人会承担更高的税率。

蒋宝军:我们现在确定严重超采区大概有40个县,加上一般超采区,应该是5万平方公里。如果说是在严重超采区,我们就可以最多可以顶格4倍征收。(记者 刘祎辰 杜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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