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2015年抽检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近99%合格

人民网 2016-06-09

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今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举行新闻发布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介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成立以后,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工作的力度,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严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准入关。自2013年12月新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发布以来,总局统一部署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审查工作。审查和在审核期间,原有13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中,未通过审查、申请延期审查和注销的企业有51家。近两年,又有一些企业按照新要求通过了许可审查。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有103家。

二是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督抽检,从广大消费者直接接触的城乡各级市场入手,坚持“市场买样、异地抽样、轮流检验、结果公布”的原则,持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2014年,共抽检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1365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1批次,占样品总数的1.5%。2015年,共抽检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3397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6批次,占样品总数的1.1%。今年1至4月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总局进一步加大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力度,原来最早是按照季度,之后就是不定期的,今年开始对婴幼儿奶粉实行“每月抽检、及时公布”,努力实现对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抽检全覆盖,对每家企业1、2、3段产品抽检全覆盖。截至目前,今年共抽检820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6批次,占样品总数的0.7%。

三是加大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力度。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总局在第一时间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封存、下架和召回措施,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排查风险因素,并采取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什么叫“立即”呢?反正是我们机构查出某一个机构有产品问题,是在24小时之内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同时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按照总局要求,向社会公布对问题企业的调查处理情况。

四是推进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即食品安全审计。2014年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总局“以问题为导向”,对所有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均进行了体系检查,记者朋友经常报道的知道,当初我们说一个形象的叫法,也是借鉴国外的叫法,我们叫食品安全审计,这是通俗的叫法,按照法律规定,这是对生产企业进行体系性、全方位的检查。2016年,总局决定“以预防为原则”全面推进体系检查范围,即在3年内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从今年开始,不管这个企业抽检有什么问题,到目前103家企业,我们要全面进行检查,即使没有查出问题,我们也要进行体系检查,体系检查是严格、全面的检查,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GMP、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按照相关生产规范,对生产过程、整个生产管理体系检查得很严格,相当跟药品GMP检查要求是一样的。截至目前,总局已完成对3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省局要求共计29家企业停产整改。凡是查出问题的,都要求企业先停产,起码对产品的生产线先停产、整改、查找原因,经过复核之后才能恢复生产。要求企业整改情况,也如实在总局网站和相关省局网站公布。

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为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规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记录生产经营过程的信息,建立和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过程信息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通过上述监管措施的不断加强,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质量与安全保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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