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 | 医改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家庭医生签约的指导意见》
央广网 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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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七部门昨天(6号)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当前,“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指导意见》提出,2016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政策研究处副处长秦坤介绍,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
秦坤:由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源仍然有限,所以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意见》明确,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主要包括基层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退休临床医师、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服务。秦坤提到,签约服务不是一个人去提供服务,而是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并有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秦坤: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还有就医、转诊、用药的相关指导,公共卫生以及约定的管理服务是针对居民的健康状况,因不同居民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包括家庭病床、家庭护理、远程监测等群众期盼的服务。
家庭医生提供了健康服务,将如何收费?《意见》提出,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方式承担。(记者 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