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长: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农业现代化

新华社 2016-05-31

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农业现代化——访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书记在小岗村的重要讲话,是强农重农的强烈信号,也是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响鼓重锤,更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军号角,使我们进一步坚定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应该把握哪些重点?

韩长赋:改革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所在。我们要按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些打基础、管长远的重点工作。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土地承包权主体和经营权主体发生事实分离,这个重大变化对土地制度设计提出了新要求。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大创新,有利于保障和实现农民权益、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三权分置”的前提是“落实所有权”,我们正在研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问题,对二轮延包到期后承包期限、延包方式等提出具体意见。“三权分置”的基础是“稳定承包权”,通过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三权分置”的核心是“放活经营权”,要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农民选择,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重大制度创新,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推进这项改革,有利于形成创新发展的农村产权制度,有利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利于增进农民财产权益,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中央要求,当务之急是要把家底摸清,把制度框架建立起来。要抓紧出台改革文件并搞好试点,积极探索股份量化到集体成员并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构建“三大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问:农业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韩长赋: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是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优、调高、调精农业产业。去年以来,农业部先后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结构调整进行了部署,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打好农业结构调整“组合拳”。

二是要强化物质技术装备支撑,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用现代设施、装备、技术手段武装农业,发展绿色生产,提高农业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三是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经营的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重点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抓紧研究完善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和经营效益不高问题。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

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韩长赋: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首要的是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仅是农村经济制度的根本,也是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的基础,牵一发而动全身。深化农村改革,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绝不能动摇。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三条“硬杠杠”必须要把握好。特别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审慎稳妥推进,一时看不清的,不要急着去动,有点历史耐心,不能操之过急。土地是农民的生存根本和情感依赖,是农民的“命根子”,只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人心才能稳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必须稳定行之有效的农村政策。政策稳,人心稳,农村稳。要通过不断加大和完善扶持政策,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有更多的“获得感”。“十二五”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又一个历史最好时期,证明这些年中央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行之有效的,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还要大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民就业增收是农村最大的民生,只有农民有活干,“钱袋子”真正鼓起来,农村和谐稳定才有基础。要把支持农民就业创业,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广辟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记者 林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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