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条举措助力对外经济

中国政府网 2016-05-28

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为A类的企业实施无障碍通道服务,外汇收入可直接使用;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5月19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了解到,该局《关于助推全省对外经济回稳向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从支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提高投融资便利化程度、推动服务创新、营造良好涉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外汇管理行政能力五方面入手,20项措施“干货”十足,旨在积极应对全省对外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助力山西省对外经济回稳向好发展。

《意见》明确,在支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方面,强化对新开展跨境业务企业的培育指导和风险提示。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为A类的企业实施无障碍通道服务,外汇收入可直接使用。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等。

在提高投融资便利化程度方面,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统一中、外资企业的跨境融资政策,允许中资企业借用外债结汇使用。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管理。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扩大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范围。

在推动外汇服务创新方面,加快推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开展,填补山西省空白。对山西省支柱企业的外汇业务办理,实施“一企一策”。鼓励银行机构增设外汇服务网点,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创造条件积极协助地方性银行开展外汇业务。加强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政策支持。推进涉外企业联机接口工作。

在营造良好的涉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加强部门间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搭建“银企汇”“银企”“银银”等多层次合作平台。推进外汇信用体系建设,对于遵守外汇管理各项规定、没有发生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企业,给予较为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

在提高外汇管理行政能力方面,引导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外汇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强化外汇收支宏观监测分析,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有效性。完善综合服务窗口模式,减少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记者 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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