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生态环境治理树目标
经济日报 2016-05-10
经济日报讯 海南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海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目标。
海南省将按照“三年攻坚、两年巩固”的要求,到2018年,用3年时间集中整治,使生态、大气、水、土壤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性改观。在此基础上,再用两年时间巩固提升。
《意见》提出,到2018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违法建筑14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20年,全省森林质量继续改善,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5亿立方米以上,沿海基干林带重新合拢、完成生态修复人工造林3.5万亩,湿地面积稳定在480万亩;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控制目标以内,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98%以上。(记者 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