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2017年全面推开矿山企业黑名单制度
中国新闻网 2016-04-21
中国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于海峰20日在北京透露,2017年将在中国全面推开矿业权人“黑名单”(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矿业权人,依法曝光、警告或惩戒,逐步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为矿业权人的自觉行为。
于海峰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首先是企业自己填报勘查开采的各项公示信息,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公示信息抽查,或者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情形,企业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名录3年内仍未完成整改,则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于海峰说,这一“黑名单”与企业的信誉挂钩,也与其此后需要缴纳的税费款挂钩。“做得好的,税费方面可有所减免”。
目前,中国正在推动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十个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将归集到统一的共享平台。“国土部的公示制度以及所公示的矿业权人信息也将被纳入到这个共享平台,与其他部门的公示信息共享,逐步形成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于海峰说。
在这一奖惩机制中,矿产“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是重要的评判依据。国土资源部组织制定的主要矿种“三率”指标要求也成为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约束性“红线”。目前根据不同矿床类型、开采方式、选矿工艺等影响因素,中国已分期分批共研究制定了27种矿产的“三率”最低要求标准。其中,涵盖能源矿种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3个矿种,有色金属中的黄金、铜等10个矿种,黑色金属中的钒钛磁铁矿等4个矿种,非金属矿产中的稀土等10个矿种。
另外,于海峰透露,今年国土部将还对矿山企业“三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评价。这也将纳入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中,与矿业权人的信誉直接挂钩,同时作为权益金制度改革中的重要考量要素,与矿山企业经济效益也将密切关联。(记者 庞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