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去年共对29家审计、评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新华社 2016-04-16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表示,在证监会及各证监局去年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评估机构的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司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已对29家审计、评估机构作出行政监管处罚。

据了解,证监会去年对7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9家审计机构、4家评估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各证监局对29家审计机构、23家评估机构自主开展现场检查,证监会及各证监局共检查执业项目285个。

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10家责任主体出具警示函;责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3家责任主体监管谈话。

检查活动中,证监会对38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27人次签字资产评估师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各证监局根据检查情况,对8家审计机构及52人次注册会计师、7家评估机构及12人次资产评估师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检查发现审计机构主要存在内部管理薄弱,未实现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未遵循独立性要求违规买卖股票;风险评估与后续实质性程序不匹配,控制测试程序流于形式,函证、监盘、分析程序等关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部分评估项目关键评估参数的选取缺乏合理依据,关键评估假设或参数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评估过程存在明显专业、计算、逻辑或引用错误等。其中,未对委托方、评估对象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独立分析、调查与判断,直接以此为依据进行评估测算的问题较为普遍。

邓舸表示,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通过督促审计、评估机构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记者 赵晓辉 王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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