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
新华社 2016-04-09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水电气供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一直饱受诟病。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通知,工商部门今年将以水电气供应、公交、殡葬等行业为重点,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对具有普遍性的行业问题有所触动,对行业进行规范。
工商总局以公告形式将当前部分公用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向社会公布:
——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装技术等借口,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服务等;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用户收取“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强行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滥收费用行为,如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
——公共交通企业:在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办公交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
——殡葬行业企业: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费用,滥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通知指出,在专项行动中,对被查处过的企业,工商部门发现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从重处罚。(记者 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