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伤保险费率降至1.0% 为企业减负4亿元
新华网 2016-04-08
新华网石家庄4月7日电 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月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18%降至1.0%,降低0.18个百分点,为企业减负约4亿元。
据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河北省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至八类,其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0.7%、1.0%、1.2%、1.5%、1.7%、1.9%、2.5%执行。同时,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据了解,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有利于逐步实现全省费率政策和标准的统一,增强基金保障水平,确保省级统筹平稳运行。(记者 樊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