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冒牌婴幼儿乳粉一经发现一律销毁
新华社 2016-04-07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日表示,生产销售冒牌婴幼儿乳粉属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必须对涉案乳粉立即扣缴、一律销毁;支持消费者向冒牌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法索赔。
针对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的假冒“雅培”“贝因美”商标婴幼儿乳粉案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该案是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收购廉价乳粉、包装变形的乳粉加工罐装冒牌乳粉的案件。
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说,食药监总局4月4日通报涉案产品经办案机关检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属于冒牌食品,主要是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食用了该冒牌产品,不要过于恐慌。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已督促该冒牌产品流向地河南、安徽、江苏、湖北进一步追查涉案产品,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冒牌婴幼儿乳粉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徐庆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