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城乡居保”最低标准提高 1.5亿老人受益
央广网 2016-03-28
央广网北京3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制度主要保障的人群,是农村以及城市16岁以上没有工作的居民。虽然这个制度筹措的资金量,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数字上要小一些,但是这个制度覆盖的人群,却超过了5亿人,占整个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人群的大部分。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昨天表示,我国去年首次将“城乡居保”的最低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70元,2015年底全国人均待遇水平超过了110元,1.5亿60岁以上人们从中受益。另外,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下一步将逐渐引导相关城乡居民多缴费,以达到养老金水平的提高。“城乡居保”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它的待遇标准为何相对偏低、又遵循怎样的增长机制?
安徽马鞍山市佳山乡居民牛素琴大妈今年刚满60岁。由于没有工作,全部生活来源只能靠儿女。牛大妈告诉记者,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如今自己每月能领到170多元的养老金,虽然钱不多,但家庭负担还是减轻了:“我感觉参加这个保险,这保险别讲钱多少,蛮好的。现在我这170块钱,生活还都可以,不靠儿女了。”
在昨天举行的全国社保局长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去年我国首次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70元,全国1.5亿60岁以上老人从中受益:
去年,实际是从2014年7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最低标准从55元提高到了70元,实际发放超过了110元。27个省、2500多个县在国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标准。1.5亿的60岁的老人受益。
截至2014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累计结余3.06万亿,“城乡居保”为3845亿;虽然资金量只是前者的八分之一,但城居保却覆盖了超过5.04亿城乡居民,接近我国整个社会养老体系保障人群的六成。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提高这项制度的保障水平,事关广大城乡低收入、无收入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统一为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成社保体系框架中的最后拼图。城乡居保制度面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填补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缺失,覆盖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无法覆盖的群体,是一项起着托底保障的制度安排。
我们知道,此前城镇职工退休金此前实现了“十一连涨”,年度涨幅都在10%左右。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解释,城乡居保的调整机制与此不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还是社会保险制度,雇主缴费、雇员缴费形成基金。居民保险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比例还比较小,有一大部分属于政府出资,还有较强的福利性。所以它的调整就是随着经济发展进行调整,但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还应当有一定的距离。
正如褚福灵所说,按照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再每人至少补贴30元。以2014年为例,当年城乡居保基金的总收入,只有666亿来自个人缴费,不足三成;而1498亿的财政补助,则占到了基金收入的65%。目前我国城乡居保制度中,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有1.48亿,按照每月每月55提到70元的最低标准涨幅,一年将多支出260多亿。
针对多处来的财政压力,褚福灵算了这样一笔帐:“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也比较低,农业也为整个社会做出很大的贡献,存在一个长期‘剪刀差’的问题,国家为农民在养老方面进行的投入也是必要的。至于这个压力,因为中央承担一定的资金,我们现在有1亿多,每人70,那么我们就可以算出来了,一年800,1亿多人大概就是一千多亿,对中央财政来说,不是一个很大的数据。当然还有地方财政的补充。有些地方由于生活水平不一样,物价水平不一样,补助可能更多一点,可以再补70或者补50、补30,甚至超过中央的几倍。”
目前,全国范围城乡居保的个人年缴费标准分12档,从100元到2000不等,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同时执行“多缴多得”的原则。去年,该项保险全国平均缴费水平大约230元;同期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1万,五年平均增幅9.6%。相对增长较快的农民收入来说,城乡居保的缴费水平总体增幅较小。人社部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多缴费,早参保。(记者 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