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

国家统计局 2016-03-12

2016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91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3080亿元,增长7.6%。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5303亿元,同比增长1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607亿元,增长10.9%。

按消费类型分,1-2月份,餐饮收入5651亿元,同比增长11.3%;商品零售47259亿元,增长10.1%。

在商品零售中,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21669亿元,同比增长7.7%。

2016年1-2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6361亿元,同比增长27.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053亿元,增长2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9.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7.0%、14.2%和29.6%。

2016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2月

绝对量(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2910

10.2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23080

7.6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053

25.4

按经营地分

 

 

 城镇

45303

10.1

 乡村

7607

10.9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5651

11.3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1411

6.4

 商品零售

47259

10.1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21669

7.7

      粮油、食品类

2506

12.6

      饮料类

330

9.9

      烟酒类

788

7.4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2451

8.4

      化妆品

356

11.4

      金银珠宝

541

-1.5

      日用品

820

10.3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

1230

7.9

      中西药品

1256

12.7

      文化办公用品

407

9.5

      家具

347

16.4

      通讯器材

582

20.1

      石油及制品

2661

0.5

      汽车

5821

5.4

      建筑及装潢材料

390

14.9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5年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6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5年

2月

0.84

3月

0.82

4月

0.83

5月

0.80

6月

0.83

7月

0.76

8月

0.85

9月

0.83

10月

0.79

11月

0.84

12月

0.80

2016年

1月

0.83

2月

0.81

 
5.为了消除春节日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历年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一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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