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下月起实行“实名制办税”

北京青年报 2016-02-19

本报讯 从下月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将正式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制度,即办税人员首次到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时,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将采集办税人员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身份信息。办税人员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即可;如果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根据税务部门昨天发布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受理涉税事项申请时,首先将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和比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通过比对的,继续办理业务;未通过的,先采集其身份信息。据了解,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为此项制度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未携带身份采集所需证件和资料的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机关仅受理办税人员当日办理事项,之后办税人员需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今年8月1日起,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的涉税事项。另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也将增加手机验证环节。北京税务昨天表示,在依法采集、使用和管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的同时将承担信息保密义务。(记者 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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