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污水处理新三年行动计划

北京日报 2016-02-14

近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计划,2019年北京市中心城和行政副中心建成区将率先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基本实现全处理。

这次新通过的《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期限是今年7月至2019年6月,是已执行的2013至2015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加强版。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介绍说,通过执行2013至2015年三年计划,北京市污水处理新增能力超过前十年总和,76项工程全部落地。

新三年计划,在继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主要针对解决水环境治理中的四大问题:一是中心城区污水管线覆盖不到位;二是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有盲区死角;三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薄弱;四是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中心城、行政副中心、城乡结合部、重要水源地和民俗旅游区村庄为重点,以截污治污为核心,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坚持设施建设与运营管护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区域发展与水环境治理相结合,开放水务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运营监管。

三年目标背后,是包括污水管线建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再生水厂、农村治污、再生水管线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六大类76项工程的有力支撑。

根据计划,全市三年内将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081公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4座,新建再生水厂27座,解决760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新建再生水管线472公里,治理黑臭水体141条河段。

计划还着力加强了污水处理规划统筹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在设施建设模式上按“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单村”等多种方式,科学确定处理方式和设施布局,选用效果良好、成本较低、维护简便的适宜技术。政府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权限也由市级下放到区级,精简了审批流程。中心城和行政副中心探索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分别由市政府、通州区政府向相关特许经营主体购买服务。其他各区政府则将推进设施市场化建设、专业化运营改革,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

为保障计划落实到位,市、区政府继续设立由主管副市长、副区长为组长的协调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区、单位部门并明确责任人,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每年10月底前,各区协调小组将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后,由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年度工作计划,经市协调小组审定后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记者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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